第807章
“刑部不管一般的案子,只管大案要案。”
“对于地方上报的重大案件,刑部可根据需要,进行提级管理,直接过问,这是其一。”
“对于流串各地作案的强盗、匪寇,或白莲教匪首,由刑部直接派人追捕,以免地方官府地域范围限制,束手束脚。”
“刑部再自行派出人马,对全国治安进行监察,对江湖上有名的绿林强盗,立案查办。”
“其四,调拨兵马,成立专门的缉盗司,清剿相对庞大的江湖势力。以后如无必要,剿匪之事皆由刑部主管,地方官府衙门配合,军方除非获得请求批准,否则一律不准介入。”
“其五,凡是凶犯逃出一省之地,以往地方官府只能发海捕文书,请求协助,效果不佳,这些事日后皆由刑部负责。”
“其六,对监狱进行改革。在全国范围设置几十座监狱,由刑部直属。监狱内开垦农场,服苦役,流放,充军之犯人,从此皆在这类监狱内服刑。”
“其七,如今地方官府衙门的差役已经进行改革,皆为领朝廷薪俸人员,日后大明所有县皆设置县尉,捕快并入县尉麾下,由县尉统一管辖。”
“县尉对县令负责,同时亦受都按察使司辖制,即为双重管理。都按察使司则受刑部辖制,以加强刑部的职权,方便行事。”
“其八……”
“其九……”
……
朱允熥将自己心中的想法,一条条和盘托出。
主要是侦办大案要案,跨省跨州的案件,其次是剿匪,以及管理下面的都按察使司,乃至县尉。
其他还有,不准军队随意介入地方的治安案件,包括缉盗剿匪。
没错,军队剿匪的战力当然强,威慑力十足,但弊端也很大。
“匪过如梳,兵过如篦”,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的,而是老百姓长期生活经验的总结。
地方衙役行事,虽然凶悍,却多少还有些顾忌。
大头兵们可不管那么多。
且不说抢劫之类的问题,他们抓人的准确性,就很值得怀疑。
军队剿匪可以不经审讯,直接砍头。
但杀的是不是真正的盗匪,甚或是善良无辜的百姓,恐怕只有天知道。
反正每次朝廷派人去验收人头,总会发现不少小孩,老人,妇女的人头。
但人家振振有词,这些都是匪寇的家人。
虽然明知道那些匪寇不可能这么多的家人……可这事又怎么查得清呢?
最后往往只能不了了之。
另一方面是,如果匪寇与军队将领认识,甚至有特殊关系,将领有意庇护匪寇,或相互勾结,狼狈为奸,事情就更难办了。
类似的例子,并非没有。
故而,朱允熥干脆让军队彻底退出,不再插手任何剿匪之事。
当然,如果真遇到大股匪寇,刑部和地方官府衙门都对付不了,仍然可以请求军队出马。
那种情况下,也无所谓杀错不杀错。